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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息/活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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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畢業離校說明

本校114學年第1學期之 (請詳讀畢業離校說明)

*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截止日為114年12月31日

*研究生學位口試成績繳交、離校手續及領取學位證書截止日為115年01月30日。

備註: 休學、退學及畢業學生退還2/3學雜費 - 114年10月09日止

          休學、退學及畢業學生退還1/3學雜費114年11月21日止

 

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研究生學位考試新規定及表格

2025/9/2
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研究生學位考試新規定及表格,請於教務處註冊組網頁-按我下載使用新版表格。

1.依教育部114年 6月4日臺教高通字第1142201506號函,及「大專校院學位論文送存國家圖書館典藏作業要點」修訂本校相關規定,並自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。

2.修訂「國立中央大學學生論文比對結果報告書」,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-按我下載使用新版表格。

3.修訂「國立中央大學研究生畢業論文格式條例」,增修下列項目:
(1)延後公開原因,依學位授予法第16條及「大專校院學位論文送存國家圖書館典藏作業要點」,刪除舊版「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之「投稿」選項。惟下列情況,並經學校認定後,得予一段期間內不公開。
a、 涉及機密:係指國家機密,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或填寫「國立中央大學送存國家圖書館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說明書」。
b、 專利事項:申請表填妥專利案號即可,若正在專利申請審核中,或有新技術發表先後之疑慮者,應填寫「國立中央大學送存國家圖書館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說明書」。
c、 依法不得提供:須提出適用法規或具體事實證據。
(2)如符合延後公開之原因,須經指導教授及學位考試委員簽署申請書,並由系所確認後於「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(按我申請)的「學校權責單位章戳」之欄位核章。
(3)每次申請紙本論文及電子全文延後公開至多為5年,且需逐次申請;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,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,或經原就讀系所之系(所)務等會議審核確認,經由學校向國家圖書館提出申請。